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陳勇)“今天收到了執行款我非常激動,感謝法院和執行法官保障了我們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楊某和其他46名申請人一邊簽訂收款賬戶確認書,一邊笑著說。
近日,株洲市天元區法院為47名工人集中發放了執行款70余萬元,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將當事人的“紙上權利”兌換成“真金白銀”。
被執行人吳某在株洲市服裝城開辦了一家小型服裝加工廠,2019年6月,申請執行人楊某等 47 名工人因未結算到工資遂將被執行人吳某及其加工廠訴至法院。庭審中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法院作出調解書,要求加工廠及吳某于2019年12月前給付楊某等人全部工資報酬。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按期履行給付義務,原告催討無果遂向天元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接手案件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系到了服裝加工廠負責人吳某,詢問案件情況的同時,向其釋明拖欠勞務工資應承擔的風險和法律責任。經反復核查,執行法官了解到,一年多以來,該加工廠因受大環境影響,加工廠訂單被取消,經營狀況不理想,導致資金周轉十分困難,并非惡意拖欠工人工資。
考慮到既要讓工人拿到工資,又要助力企業渡過難關,承辦法官便著手從平衡工人利益與公司經濟發展的雙贏角度開展執行工作。于是,執行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一方面安撫工人情緒,向他們解釋加工廠面臨的困難,講明利弊關系,為小微企業的發展爭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與被執行人反復溝通,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初步方案。同時,被執行人吳某也立下承諾,待經營狀況恢復,一定會優先解決工人工資問題,兌現所有工人的工資報酬。鑒于吳某主動配合執行的良好態度,執行法官秉持著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不影響申請執行人權益的情況下,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的影響。
11月3日,吳某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與47名工人達成和解,并現場發放了70余萬元工資款。
執行干警現場逐一核對申請執行人身份信息,引導當事人辦理領款手續,申請執行人笑逐顏開。
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在執行法官善意文明執行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切實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燃眉之急。同時,申請執行人的理解與寬容,給予了被執行人繼續發展的空間與動力。最終,法院的助力不僅為勝訴當事人兌現了權益,也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該案的順利執結,最終實現了執法辦案 “雙贏、多贏、共贏”的效果。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